⒈ 正宅以外的宅邸。
引《晉書(shū)·會(huì)稽文孝王道子傳》:“於是 脩之 歸於別第。”宋 張師正 《括異志·劉觀察宅》:“京師 保康門(mén) 有 劉觀察 之別第,每僦於人。”清 蒲松齡 《聊齋志異·愛(ài)奴》:“賃輿載歸,停諸別第。”
⒈ 本宅以外,另外購(gòu)建的房屋。
引《新唐書(shū)·卷一一六·韋思謙傳》:「營(yíng)別第驪山鸚鵡谷,帝臨幸,命從官賦詩(shī)。」唐·許堯佐《柳氏傳》:「李生居之別第,與翃為宴歌之地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