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準(zhǔn)假。
引《漢書(shū)·元帝紀(jì)》:“秋, 潁川 水出,流殺人民。吏、從官縣被害者與告。士卒遣歸。”顏師古 注:“臣瓚 曰:‘告,休假也?!苑矠槔魹閺墓伲浔究h有被害者,皆與休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