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大河。
引北魏 酈道元 《水經注·河水四》:“余以為鴻河巨瀆,故應不為細梗躓湍;長津碩浪,無宜以微物屯流?!?br />清 侯方域 《定鼎說》:“疏迤水道,爰以涌泄龍勢,肇啟鴻河,錫嘉名為 秦淮?!?/span>